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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厦门分赛区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浏览数:

各有关组织、企业: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份,为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影响力,厦门市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厦门分赛区赛事。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引导企业强化品牌观念,普及、推广品牌管理知识,提升“讲好品牌故事”的能力,同时,为增强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展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发展新质生产力  释放品牌新势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协会

  全国总决赛承办单位: 中国质量协会品牌分会

  厦门分赛区承办单位:厦门市质量协会

  三、参赛对象

  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企业、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厦门老字号、著名商标和名优特产品企业,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等。企业及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参赛行业不限,演讲比赛参赛选手每组人数不限。初赛同一家企业参加同类型比赛的作品数量不超过2个。

  注:不可同一作品参加多个分赛区/分赛场的比赛。严禁一个作品内容转换多种形式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四、比赛内容

  全国品牌故事大赛旨在宣传展示中国企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的经验和故事,搭建企业品牌交流平台,共享品牌成果、共塑品牌价值。本届大赛厦门分赛区项目内容包括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品牌故事征文比赛、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和品牌故事短视频比赛。

  五、比赛安排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演讲比赛拟7月中旬线下举办征文、微电影、短视频提交完整作品并填写准确参赛信息,承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统一进行评审。

  六、赛制

  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分为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依据《品牌故事评价规范》开展评价工作。厦门地区的初赛由厦门市质量协会承办,选拔赛和决赛由中国质量协会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8-10月)。

  七、评分和奖励

  评分:由专家团队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审标准为《品牌故事评价规范》。

  1、演讲、征文、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2、 推荐优秀选手(作品)参加全国选拔赛及总决赛;

  3、中质协将采用报刊、物联网、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形式对第十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进行整体宣传,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

  八参赛作品要求

  (一)品牌故事演讲比赛

  1、脱稿演讲,以普通话为演讲语言参加比赛;

  2、可适当采取音乐等辅助手段;

  3、时间限制在5至8分钟,辅助手段耗时亦视为演讲作品的一部分;

  4、参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更换。

  (二)品牌故事征文比赛

  1.作品格式:Word文档;

  2.题目二号字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小三号字仿宋,图表名称五号黑体

  3.结合文字内容适当配图,图片质量清晰;

  4.不限文体,字数为1000字至3000字。

  (三)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

  1.作品时长:3至8分钟;

  2.作品格式:mp4,作品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

  (四)品牌故事短视频比赛

  1、作品时长:30秒至90秒;

  2.作品格式:mp4,作品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

  以上参赛作品均以组织为参赛单位。参赛单位应确保,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如参赛作品包含或涉及需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参赛者有责任在提交作品前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同意,并随作品一同提交相应的授权证明文件。

  参赛单位须了解并接受,未获得合法授权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导致参赛资格取消,且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任何可能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处理并承担。大赛组委会对因参赛单位违反知识产权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核,但不对作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参赛单位承担相应后果。对于符合规定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拥有在大赛期间及后续相关展示中无偿使用的权利。

  九、报名程序

  企业自主报名参加比赛,每家企业同类型比赛最多可以派出2个参赛作品,每个参赛作品的人数不限。

  1、参赛单位请准确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2)于7月1日前发送至市质协邮箱,文件名统一格式为 “厦门赛区报名表-演讲/征文/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名称》-单位名称”;

  2、演讲稿(含辅助手段)、征文稿、微电影、短视频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于7月1日前发送至市质协邮箱。文件名统一格式为 “厦门赛区-演讲/征文/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同家企业参加多种类型比赛作品须分类打包 。

注:资料未按上述要求起文件名视为报名无效。

  十、联系方式  

  刘莉   东方    联系电话:5882972(兼传真)

  邮箱:xmaq200506@163.com。

                            

  厦门市质量协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评价标准.doc

附件2: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厦门分赛区报名表.doc